活性炭是由木质、煤质和石油焦等含碳的原料经热解、活化加工制备而成,具有发达的孔隙结构、较大的比表面积和丰富的表面化学基团,特异性吸附能力较强的炭材料的统称。
通常为粉状或粒状具有很强吸附能力的多孔无定形炭。由固态碳质物(如煤、木料、硬果壳、果核、树脂等)在隔绝空气条件下经600~900℃高温炭化,然后在400~900℃条件下用空气、二氧化碳、水蒸气或三者的混合气体进行氧化活化后获得。
2017年至2019年我国活性炭进口量呈明显上升趋势,2020年开始受到疫情影响需求量出现波动
2017年至2021年我国活性炭进口额呈不断增长趋势
2021年我国活性炭进口额达到1.05亿美元,同比增长30%,进口量为27.38百万千克,同比增长13%
由上表可以看出:
进口额排名第一的货源地为日本0.29亿美元
进口额排名第二的货源地为斯里兰卡0.14亿美元
进口额排名第三的货源地为印度0.12亿美元
由上表可以看出,
进口量排名第一的货源地为印度尼西亚6594吨;
进口量排名第二的货源地为菲律宾4155吨;
进口量排名第三的货源地为印度3887吨
近年活性炭收货地进口额排名第一的为上海市1.43亿美元,占比36%,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为江苏省和广东省,进口额分别为0.79亿美元和0.68亿美元;
2021年上海市进口额0.37亿美元,占比35%
2017年至2021年我国活性炭的出口量及出口额曲线相对比较平稳
2021年我国活性炭出口额达到3.42亿美元,同比增长25%,出口量为28.97百万千克,同比增长15%
由上表可以看出:
出口额排名第一的为韩国0.59亿美元;
出口额排名第二的为日本0.47亿美元;
出口额排名第三的为比利时0.31亿美元
由上表可以看出:
出口量位居第一的为日本4.26万吨;
出口量位居第二的为韩国4.3万吨;
出口量居于第三的为比利时2.07万吨
近年活性炭发货地出口额排名第一的为山西省6.12亿美元,占比41%,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为天津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,出口额分别为2.87亿美元和1.53亿美元
2021年上海市出口额1.44亿美元,占比42%